為推進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切實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武漢市制定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監管辦法。
1月4日,澎湃新聞從湖北省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獲悉,近日,武漢市房管局印發《武漢市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監管辦法》的通知(簡稱《通知》),并自2月1日起實施。
按照新規內容,開發企業信用信息包括開發企業在從事開發經營活動過程中,存在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及相關政策,經裁決判決、裁定或經相關部門查證屬實的違法、違約行為等所形成的信用信息。
按照武漢市公布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信息記分標準,開發企業信用扣分根據不良行為輕重程度分為A、B、C、D四個等級,其中符合D類情形的扣5分。
記分標準顯示,存在下列行為之一為D類情形,包括:取得預售許可證后未在規定的時間內一次性將全部可售房源公開對外銷售;故意誤導、誘導、欺騙、強制或協助意向購房人提供虛假證明材料騙取購房資格或規避限購政策;違規向購房人提供購房首付貸;發布不實價格和銷售進度信息,惡意哄抬房價,誘騙銷售者爭購;銷售全裝修商品房,未按規定建設交付樣本房;交付的全裝修商品房與約定的裝修交付標準不一致,擅自變更裝修交付標準等等。
其中,對于開發商利用教育資源吸引購房者,新辦法作出明確規定:以學區房等名義炒作房價,在商品房項目推廣中宣傳或使用尚在規劃或建設中的學校名稱、形象標志等與學校有關的內容,以及使用“名校”“學位房”“學府房”“指標房”等違反義務教育公平原則相關詞語,誤導購房人市場預期。《通知》顯示,對于因開發企業的違規行為未按要求整改,造成集中投訴或群體上訪,且不能及時有效化解的,追加扣10分。
《通知》指出,開發企業信用等級評價實行記分制,信用基礎分為100分。開發企業信用得分低于75分,或一年內同類違法違規行為出現3次及以上、有其他嚴重失信行為給社會造成重大不良影響的,納入“警示名單”;信用得分不低于90分的開發企業可享受法律、法規及有關文件規定的相關政策支持。
對于納入“警示名單”的開發企業,由市房管部門約談開發企業負責人、暫緩受理開發企業新建房地產項目預售許可申請以及向市信用平臺上傳開發企業失信行為警示信息,由市信用平臺按規定向相關部門和社會公眾發出警示。
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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