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宜昌市發布《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的通知》(簡稱《通知》),內容涉及加大金融和住房公積金支持力度、下調商品房預售條件限制等9條措施。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2年。
《通知》加大了住房公積金支持住房合理消費力度。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執行“認房認貸”標準時,只認定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職工可通過自主繳存方式,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購房人在提交合格的貸款要件后,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和相關承辦銀行加快貸款資格、貸款額度審查和放款進度。
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投放力度。首套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利率原則上在央行基礎利率(LPR)的基礎上上浮不超過60個基點;二套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利率原則上在央行基礎利率(LPR)的基礎上上浮不超過 80個基點。對擁有一套住房并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普通商品房住房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首套房貸政策。
《通知》明確,新建商品住房網簽備案2年內上市交易不再受限制,促進商品住房一、二手市場良性循環。在宜首次就業(含返鄉創業)兩年內的博士、碩士、本 (專)科畢業生,在宜昌城區購買人才房,對符合條件的分別一次性發放10萬元、6萬元、5萬元購房首付款補貼券。在入學所在地的縣市區擁有基本滿足居住需求、實際用于居住的非住宅房屋,且在本區域內無其他所有權住宅和承租保障性住房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統籌安排非住宅房屋所有權人子女就近入學。
《通知》要求探索第四代住房項目試點,以提供品質化、多元化、差異化、人本化住宅產品為導向,適時優化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在陽臺、露臺、飄窗、架空層、風雨連廊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提高商品住宅品質。
來源:湖北日報
編輯: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