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訊網訊 4月20日,常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下發《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心城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試行)》,從契稅補貼、購房補貼、降低公寓使用成本、調整土地出讓預付款標準和項目資本金模式、加快審批等十五個方面出臺措施,助推房地產行業穩增長。
《措施》明確,實施購房契稅財政補貼政策、加大大專以上學歷及各類技術人員購房補貼力度、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等15項措施。
具體如下:
一、實施購房契稅財政補貼政策。對在市中心城區購買新建商品房(不包括車位、車庫和雜物間等)的購房人,按其實際繳納的契稅予以50%的財政補貼。具體實施細則由市財政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
二、加大大專以上學歷及各類技術人員購房補貼力度。吸引大專以上學歷及各類技術人員在我市創業置業,凡與我市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或服務協議或錄用為公務員、繳納社保滿6個月的人員,在市中心城區購買首套新建商品住房時可享受購房補貼。購房補貼以貨幣形式一次性發放,以其購買的新建商品住房面積作為補貼計算基數,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級職稱人員以及高級技師補貼標準為200元/平方米,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副高級職稱人員及技師補貼標準為150元/平方米,全日制本科生、中級職稱人員及高級工補貼標準為120元/平方米,全日制專科生及中級工補貼標準為100元/平方米。市人社局負責認定申請人學歷、勞動(聘用)合同、社保繳費情況,市住建局(市人防辦)負責認定申請人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情況,提交市財政局、市委組織部審核撥付,由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人防辦)兌現發放。對同時符合我市現行人才政策中相關規定的,按“從高”原則兌現購房補貼。本項補貼以家庭為單位,夫妻雙方不能同時享受。
三、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繳存職工在市中心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調整為50萬元,夫妻雙方均繳存了住房公積金的,最高限額調整為60萬元。購買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調整為與首次貸款額度一致。
四、降低公寓居民用戶使用成本。凡于本政策措施實施期間在市中心城區購買公寓的居民住戶,公寓水電氣已安裝“一戶一表”的,自來水公司、電網公司、燃氣公司抄表到戶后,用戶可持商品房買賣合同及不動產權登記證書等證件,申請執行城鎮居民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標準。
五、調整土地出讓費用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將土地競買預付款比例由出讓起始價的30%下浮至10%。對按規劃要求配建中小學校、幼兒園且建成后無償移交給教育主管部門的出讓土地,在評估土地價格時,教育用地部分土地價格優惠比例由30%上浮至40%。全市土地掛牌出讓交易服務費按現行標準下浮40%。延緩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繳納時間節點,由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前繳清延緩至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繳清。
六、調整項目資本金和預售資金監管模式。房地產開發項目資本金可先以銀行保函形式替代,商品房銷售后再從商品房預售監管資金中劃撥。適當放寬預售資金解控比例,在開發企業信用等級良好、開發項目銷售資金全額歸集、申請資金保證用于項目建設的前提下,開發企業申請使用商品房預售資金額度可在原規定基礎上提高5個百分點。
七、支持商務辦公、住宅建筑產品創新創優。在不影響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前提下,允許對飄窗以及非公共空間(包含但不限于露臺、設備平臺、空調隔板、結構板等)進行合理化利用,不納入建筑面積進行銷售。商業建筑層高在6米(含6米)以內和住宅建筑客(餐)廳兩層通高的,按水平投影面積的1倍計算建筑面積和容積率。
八、鼓勵開發第四代商品住宅。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不斷提升商品房品質,有效改善居住環境,對符合第四代住宅建筑標準的房地產項目,可按一級企業資質標準辦理預售許可。
九、持續穩定商品房價格。繼續實施商品房價格備案制度,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引導開發企業合理定價,防止房價出現較大波動,維護房地產市場穩定。
十、加強房地產市場整治。加強聯合執法,對發布虛假廣告或房源信息、制造虛假信息惡意炒作、不執行明碼標價規定、虛構原價、虛假折扣、挪用監管資金等擾亂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十一、加快辦理相關審批手續。住建部門評定信用等級為A級或能提供銀行保函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并繳納不低于50%的土地出讓價款后,可申請辦理規劃設計方案審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行政審批手續,但應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后一年內繳清土地出讓價款和相關費用,補齊相關手續。
十二、切實保障業主子女就近入學。購房業主入住后,業主子女憑房屋不動產權證或《商品房買賣合同》和契稅繳納憑證,享受房產所在地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位。
十三、積極開展“商改居”。對已出讓但尚未建設的商業用地,在滿足公共服務和基礎配套設施承載力的前提下,可向市自然資源規劃部門申請,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后,調整為居住、養老、文化、體育等用地進行開發建設,其土地出讓金不再重新核算、不退不補。對新出讓的居住用地,商業建筑面積不設下限。
十四、穩妥處理既有開發行為遺留問題。本政策措施實施前,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利用設備平臺、結構板、鏤空、電梯前室和適當增加結構(設備)轉換層層高等不影響城市規劃的行為,在不影響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前提下,可按不計容建筑面積補繳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后進行竣工驗收,但不予辦理產權登記;對不嚴重影響城市規劃且擴建部分已取得預售許可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由市城管執法部門依法進行處理后,按當時摘牌地價補繳土地出讓金及出讓金契稅、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相關費用,竣工驗收合格后可依據房屋實測面積辦理產權登記。
十五、推進處理停車位數量不足遺留問題。對實際配建停車位比例達到0.8車位/100平方米計容建筑面積的房地產項目,由開發單位出具相關承諾函后進行竣工驗收。
來源:房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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