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印發《關于城市更新項目配置政策性住房和中小戶型租賃住房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兑庖姟纷2022年5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意見》指出,更新項目應統籌考慮周邊業態、居住人口、職住平衡、租金承受能力等情況,規范政策性住房和中小戶型租賃住房配置,豐富房源戶型、增加套數供應,助力于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和培育住房租賃市場健康發展。
其中,政策性住房包括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共有產權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和人才公寓。更新項目改造范圍規劃建設量超出自身改造建設量的規劃節余,應當優先用于政策性住房配置,主要作為公共租賃住房和人才公寓使用。政策性住房戶型以建筑面積70平方米以下的集體宿舍、單間宿舍、小戶型住宅為主,其中30平方米以下的集體宿舍、單間宿舍的配置比例不低于30%。
《意見》明確了復建安置區中小戶型住房配置。要按照“相對分離、集中布置、便于管理、安全舒適”原則,在征求村民、村集體經濟組織意見基礎上分別相對集中建設村民自住住房、租賃住房。復建安置區用于建設70平方米以下的集體宿舍、單間宿舍、小戶型住宅等租賃住房的建筑面積不低于復建安置區全部住宅建筑面積的25%,倡導多建設30平方米以下的集體宿舍、單間宿舍。
值得注意的是,在《意見》公布實施前,已經審議通過的城市更新單元詳細規劃、片區策劃方案、更新項目實施方案,鼓勵按照本意見相關規定修改完善配置政策性住房和中小戶型租賃住房相關內容,并由更新項目所在地的區人民政府依法履行決策、變更手續;難以修改完善的,可以按照已審議通過文件繼續推進實施。
來源:央廣網
編輯: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