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自2022年5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通知》顯示,為了進一步加大對繳存職工購房需求的支持力度,切實幫助繳存職工解決購房資金困難問題,提高南寧市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促進該市房地產市場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南寧市將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80萬元,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70萬元。
該《通知》適用的對象為:在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靈活就業人員;在廣西北部灣經濟區城市(北海市、欽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崇左市)的在職職工,且戶籍地在南寧市、北海市、欽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崇左市范圍內,并購買南寧市行政區域內自住住房的。
關于高層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是否適用本次政策調整的問題,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也表示,根據《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高層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南金管規〔2020〕2號)“對我市A類、B類人才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寬至貸款限額的4倍。C類人才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寬至貸款額度的2倍。D、E類人才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寬至貸款限額的1.5倍”的規定,本次政策調整后,以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80萬元計算, A、B類人才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為320萬元;C類人才在南寧市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為160萬元;D、E類人才在南寧市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為120萬元。
來源:央廣網
編輯: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