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等15部門印發《西寧市關于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若干措施》,內容包括優化國有土地供應、提升項目審批效率、支持合理住房信貸等15項具體措施,促進西寧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
觀點新媒體了解到,《措施》提出,以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競買保證金按不低于掛牌起始價的20%執行,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繳納土地出讓價款的50%,剩余價款可按合同約定分期繳納,繳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推行帶方案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實行多測合一、聯合驗收,壓縮項目審批時限,優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年內開展“拿地即開工、交房即辦證”試點工作。對受疫情影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無法按時履行商品房買賣合同義務的,可適當延長商品住房交付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
《措施》明確,將購買首套住房的商業按揭及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比例調整為20%;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商業按揭及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比例調整為30%。引導各商業銀行合理下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對于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調整為不低于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減20個基點,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現行規定執行。夫妻雙方均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提高到70萬元。壓縮住房公積金貸款發放時間至1個月以內,對信用等級4A級房地產企業降低住房公積金貸款項目準入條件,高層住宅單體工程主體完成50%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全面推行“公積金+商業銀行”組合貸款,拓展“沖還貸”線上渠道,減輕職工購房還款壓力。
《措施》表示,將暫緩執行新購買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后方可轉讓的限制。落實“租購并舉”,加大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培育住房租賃市場,推動“租購同權”。經專營單位認定,用于居住的非住宅性質的房屋,符合一戶一表、計量到戶等相關標準的,執行民用價格收費標準。允許產權人本人及其配偶和子女辦理購房落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