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河北秦皇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官方公眾號發布關于落實市政府《關于穩定全市經濟運行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實施細則圖解。其中顯示,政策調整后,單繳職工貸款額度上限由40萬元調整為60萬元,雙繳職工家庭貸款額度上限由60萬元調整為80萬元。
實施細則還顯示,還清首次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人,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來的不低于60%調整為不低于30%;購買存量房(二手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其最長房齡限制由不超過25年調整為不超過30年,且房齡與貸款年限之和不超過45年。
另外,秦皇島市繳存人全款購買本市新建自住住房的,夫妻雙方父母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持子女購房(只限一次)。
實施細則還明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可按規定向秦皇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緩繳申請,經審核通過后,企業可以在年底前緩繳住房公積金,待經濟效益好轉后進行補繳。緩繳企業的職工可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企業緩繳影響。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造成生活困難的家庭,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按規定向秦皇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延期還款申請,經審核認定后,對該筆貸款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
無房職工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最高限額也有所提高,秦皇島主城區(海港區及開發區西區)由原來的10000元/年調整為12000元/年,其他區縣由原來的8000元/年調整為9000元/年。
來 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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