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深圳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近日,《深圳經濟特區社會建設條例》經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自2022年8月1日起實施。
媒體了解到,《條例》是國內首部全面落實民生建設“新七有”(指“幼有善育、學有優教、勞有厚得、病有良醫、老有頤養、住有宜居、弱有眾扶”)、全面統籌社會治理各領域、全面提升人民群眾幸福感的地方性法規。
《條例》共五章九十一條,包括總則、民生建設、社會治理、促進和保障、附則,涉及公共教育、勞動就業、社會保障、衛生健康、住房建設、矛盾糾紛化解、基層治理等方方面面,重點解決民生領域的“痛點”“堵點”問題。
其中,《條例》提到,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推行大學區招生模式,優化義務教育入學政策,完善集團化辦學管理,建立健全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定期交流輪崗制度和配套的考核激勵機制。
加強公共配套設施建設,推進新建住宅小區與公共配套設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同一宗地內分期建設項目,公共配套設施應當在首期建設和驗收。
加強公共配套設施建設,推進新建住宅小區與公共配套設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同一宗地內分期建設項目,公共配套設施應當在首期建設和驗收。
深圳市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以市場配置為主、政府提供基本保障和政策支持的住房租賃體系,促進住房租賃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推動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務方面與購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來 源: 觀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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