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杭州順豐同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全資附屬公司深圳市順豐同城物流有限公司與關連人士深圳市順豐供應鏈有限公司訂立租賃協議,據此深圳同城(作為承租人)同意向順豐供應鏈(作為出租人)租賃該物業作為辦公場所。
訂立租賃協議后,深圳同城亦于同日與關連人士深圳成豐綜合設施運營服務有限公司訂立物業管理協議,后者將就該等物業向深圳同城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租賃期內,該等物業的相關物業管理費(包括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空調費、網費、話費及公共資源費)由深圳同城按月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
該物業為順豐總部大廈21層及22層,大廈為深圳市南山區興海大道3076號的辦公樓。該物業總建筑面積為3,677.41平方米,深圳同城將其用作辦公場所。
該物業的租金為:于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每月人民幣39.72萬元(含稅);于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為每月人民幣41.7萬元;于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為每月人民幣43.79萬元(含稅),應由深圳同城按月向順豐供應鏈支付。
來源:觀點網
編輯: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