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臺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進一步調整住房公積金支持政策的通知。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由30%降至20%;單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50萬元,夫妻雙方均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100萬元;進一步放開三孩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優惠政策,首次和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均可上浮20%。該政策實施時間暫定至2022年12月31日。
以下為全文:
為更好滿足購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促進全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對我市住房公積金支持政策作如下調整:
一、調整“認房”范圍,由原來臺州行政區域調整為縣(市、區)級行政區域。
二、單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50萬元,夫妻雙方均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100萬元。首次和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均可享受最高貸款額度。
三、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從30%下調到20%。
四、進一步放開三孩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優惠政策,首次和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均可上浮20%。
五、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不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以提取職工本人、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不超過實際總價款);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提取時職工本人、配偶須留存不少于當前月繳存額6倍的繳存余額。
六、父母、子女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個人住房貸款。除按月提取外,可提取不超過實際還貸金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
以上調整政策自2022年7月21日起執行。其中一、二、三、四項為階段性支持政策,實施時間暫定至2022年12月31日。購買預售或現售商品房的,以商品房買賣合同所載明的時間為準;購買二手房的,以契稅發票或不動產登記證明(不動產買賣預告登記)所載明時間為準;拆遷安置或自建房的,以不動產權證載明時間為準。
來 源: 中國網
編 輯:liu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