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河南省周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公告稱,將在中心城區持續開展住房和契稅補貼。
根據公告,辦理住房和契稅補貼的時間認定及范圍情況為,從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凡在周口市中心城區(川匯區、經濟開發區、城鄉一體化示范區、港口物流產業集聚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公寓、寫字樓(不含商鋪),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辦理備案手續并繳納契稅的。
從契稅補貼標準來看,公告提出,購買新建商品房且繳納契稅的,對居民購房實際繳納的契稅實行財政補貼政策,住宅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的,按實際納稅額的50%補貼;住宅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按實際納稅額的30%補貼。
與此同時,公告明確,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的(不含144平方米),以貨幣形式一次性發放購房補貼:具有大中專學歷的(含技工院校),補貼標準為0.6萬元/人;具有本科學歷的,補貼標準為1萬元/人。共同購房的,只能申請一人次購房補貼,新市民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并辦理網簽、備案手續且繳納契稅的,每套發放5000元購房券。已享受本科學歷、大中專學歷購房補貼的,不再享受購房券補貼;購買公寓、寫字樓(不含商鋪)的,按照實際繳納稅款的50%進行補貼;高層次人才在周口市購買商品住房的,按照該市引進人才購房補貼政策執行。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周口市住房和契稅補貼的受理時限為公告發布之日起開始受理,截至2023年7月31日。
來源:河南省周口市住建局
編輯:jin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