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國資委發布《關于做好2023年中央企業投資管理 進一步擴大有效投資有關事項的通知》。此次政策明確了非地產主業的央企禁止拍地的規定。對此,易居研究院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此次政策明確,中央企業要夯實企業防風險主體責任,嚴格執行投資項目負面清單制度,持續抓好投資風險防范,加強投資合規管理體系建設和流程管控。嚴控非主業投資規模和方向,不得開展產能過剩、低水平重復建設和不具備競爭力的非主業投資項目。非房地產主業企業不得進行非自有土地的競拍和開發,不得以控股方式開發自有土地。1)此次政策是從央企投資風險防范的角度落實相關規定的,尤其是明確非房地產主業企業不得進行非自有土地的競拍。該規定實際上是央企退房令的延續版本,也有助于規范央企的經營范圍,確保央企聚焦主業發展。2)此類政策和去年央企積極拿地等態勢不矛盾。活躍在土地市場上的,總體上還是允許擴大房地產業務的央企,和此類地產非主業的央企政策還是兩碼事。
此次政策實際上說明,我們要全面理解央企投資拿地的動作。1)2022年央企在土地市場上扮演了積極的作用和角色,也為房地產市場的平穩健康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所以鼓勵和肯定部分央企的投資拿地行為,總體上在2023年也是要延續。尤其是部分央企明確要做大銷售規模,類似思路是值得肯定的。2)退房令的堅持,不是要打擊2022年活躍在土地市場上的央企,而是其他地產業務規模很小的央企。對于此類央企,還是需要強調聚焦實體經濟和主業,而不是隨意涉足房地產開發業務。類似劃清界限的做法值得肯定,有助于央企梳理業務條線,夯實發展基礎和吻合國家產業發展導向。
來源:房訊網
編輯:jin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