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據證監會消息,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正式啟動。同時,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此答記者問。
證監會表示,審核注冊機制是注冊制改革的重點內容。在試點注冊制階段,證監會探索建立了交易所審核、證監會注冊兩個環節的審核注冊架構,總體上是符合國內實際的。
在充分聽取市場意見的基礎上,此次改革對發行上市審核注冊機制做了進一步優化。總的思路是,保持交易所審核、證監會注冊的基本架構不變,進一步明晰交易所和證監會的職責分工,提高審核注冊的效率和可預期性。同時,加強證監會對交易所審核工作的監督指導,切實把好資本市場入口關。
在交易所審核環節:交易所承擔全面審核判斷企業是否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責任,并形成審核意見。
審核過程中,發現在審項目涉及重大敏感事項、重大無先例情況、重大輿情、重大違法線索的,及時向證監會請示報告。證監會對發行人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板塊定位進行把關。
在證監會注冊環節,證監會基于交易所審核意見依法履行注冊程序,在20個工作日內對發行人的注冊申請作出是否同意注冊的決定。
證監會將轉變職能,加強對交易所審核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監督。一是統一審核理念、標準,保持審核尺度一致。二是在交易所審核過程中,按標準選取或按一定比例隨機抽取在審項目,關注交易所審核理念、標準的執行情況。三是督促交易所建立健全“防火墻”、加強質控部門和上市委、重組委把關責任等內部制衡機制。四是對交易所發行上市審核工作定期或不定期開展檢查。
來源:證監會官網
編輯:jin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