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江蘇中南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對28億定增方案進行論證分析。
此前于2023年1月6日,中南建設稱,公司擬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不超過1,147,967,670股,募集資金不超過28以元,扣除發行費用后用于臨沂春風南岸項目、青島即墨樾府項目和補充流動資金項目。
最新公告提到,本次增發的目的,一方面是執行“保交樓、保民生”政策,服務宏觀經濟大盤;另一方面為優化公司資本結構,降低公司資產負債率。
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擬投向公司處于建設過程中的住宅開發項目,該等項目定位為首次置業及改善型普通住宅產品,部分產品已經預售,是公司“保交樓、穩民生”的重要工程。本次募集資金的投入將有效緩解資金投入壓力,加快項目開發建設進度,保障項目交房周期和質量管理,對于改善民生、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同時,本次募集資金的投入將為公司房地產開發建設提供有力的資金保障,有助于加快整體開發進度,防范風險,促進公司房地產業務平穩健康發展。
同時,公告對本次選擇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進行再融資的必要性進行闡述。
該公司認為,在房地產市場出現周期下行、房地產企業資金壓力急劇加大的背景下,國家從2022年11月份開始調整優化房地產市場股權融資的措施。股權融資方式有利于公司優化資本結構,緩解資金壓力,降低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本次發行有利于公司改善資金結構,提升盈利水平,增強核心競爭力。隨著未來募投項目的實施和完成,募投項目經濟效益的持續釋放,公司的盈利能力將獲得進一步地提升,從而逐步消化股本擴張對即期收益的攤薄影響,為公司全體股東帶來良好的長期回報。
此外,本次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為不超過35名的特定投資者,包括符合規定條件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信托投資公司、財務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合法投資者等。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產品認購的,視為一個發行對象;信托投資公司作為發行對象的,只能以自有資金認購。
最終發行對象將在公司取得中國證監會注冊批復后,按照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由公司董事會在股東大會授權范圍內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發行對象申購情況協商確定。所有發行對象均以現金方式全額認購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股票。本次發行對象的選擇范圍符合《發行注冊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選擇范圍適當。
該公司明確,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定價基準日為發行期首日。本次發行的發行價格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80%。
同時,為維護中小投資者利益,保障中小投資者知情權,公司就本次發行可能對即期回報攤薄的影響進行了分析,并結合實際情況提出了填補回報措施,同時相關主體對本次發行攤薄即期回報填補措施能夠得到落實作出了承諾。
中南建設表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方案具備必要性與可行性,本次發行方案公平、合理,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將有利于進一步提高公司的經營業績,降低財務風險,有利于增強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競爭能力,符合公司發展戰略,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
來源:中南建設公告
編輯:jin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