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夏銀川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房屋產權交易管理中心與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聯合印發了《關于開展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
據觀點新媒體了解,《通知》提出,公積金繳存職工在購買新建商品住房與房地產企業簽訂《購房認購協議》和《購房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承諾書》后,可向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由公積金審核通過后,支付至協議約定的房地產企業的監管賬戶中,確保購房職工在約定的時間內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
購房人與開發企業解除合同的,購房職工提取的公積金從房地產收款賬戶或預售資金監管賬戶中退回至職工個人公積金賬戶。
來源:觀點網
編輯:jin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