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關于臨時管理人公開招募重整投資人的公告。
為順利推進泛海控股預重整工作,保障泛海控股預重整成功,實現公司運營價值最大化,臨時管理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北京破產法庭破產重整案件辦理規范(試行)》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開招募泛海控股的重整投資人。
本次招募旨在引入重整投資人,由重整投資人提供資金、管理、產業等支持,全面優化泛海控股的資產結構、債務結構和股本結構,有效整合產業資源,為泛海控股綜合賦能,化解泛海控股的債務危機,恢復和提升上市公司的價值,保障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各方攜手共同推進預重整工作順利完成。
經過本次公開招募確定泛海控股投資人后,無特殊情況下,泛海控股正式進入重整程序后不再另行招募投資人。泛海控股重整計劃被法院正式裁定批準后,投資人應當全面充分履行相關義務。后文使用的“投資人”在不同階段的身份將不作區分。
意向投資人是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無嚴重的證券市場失信行為,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意向投資人或其實際控制人應擁有雄厚的資金實力,保證投資資金來源合法合規,并能出具不低于其擬投資總額度的資信證明或其他履約能力證明;
意向投資人不限行業。意向投資人可以說明其或實際控制人是否具備與泛海控股主營業務或未來規劃業務相匹配、協同的經驗,能否為泛海控股提供產業協同、業務資源、資金扶持等方面支持,并可以對改善泛海控股經營問題、提升經營及盈利能力等問題提出初步意見等。
來源:泛海控股
編輯:jin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