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記者從哈爾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獲悉,為加強哈爾濱市歷史文化街區保護管理,依據住建部《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保護規劃編制審批辦法》的相關要求,該局組織編制完成了《道外傳統商市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規劃》,現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
規劃擬將道外傳統商市歷史文化街區打造成為“哈爾濱市城市更新示范區、特色型歷史文化街區、著名北方旅游勝地”。
道外傳統商市歷史文化街區規劃用地位于道外區中部,南起南勛街、豐潤街,北至同發街、升平街、大新街、地靈街,西起景陽街,東至十道街,總用地面積49.53公頃。道外傳統商市歷史文化街區占地面積47.23公頃,其中核心保護范圍面積20.27公頃,建設控制地帶面積26.96公頃。
據介紹,核心保護范圍主要為靖宇街兩側及南頭道街——南四道街區域,北頭道街——北四道街區域。核心保護范圍內不得進行新建、擴建活動。但新建、擴建必要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除外。新建、擴建必要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應嚴格控制新建建筑物、構筑物的高度、體量、強度,減少對歷史文化街區風貌的影響。除歷史建筑以外的危舊房屋倒塌或者瀕臨倒塌,可以進行改建、復建和翻建,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建設控制地帶由南勛街、豐潤街、十道街、地靈街、升平街、同發街、景陽街圍合區域組成。除去核心保護范圍以外的用地為建筑控制地帶,占地面積為26.96公頃。建筑控制地帶內新建、改建、擴建建筑物和構筑物的高度、體量、色彩和風格,應當與歷史文化街區保護風貌相適應。對建筑進行更新改造時,應保持原有院落式格局及街區肌理,體量上尊重周邊地區的各級文物保護單位、不可移動文物及歷史建筑,建筑風格須體現街區的風貌特點。
對道外傳統商市歷史文化街區內已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建筑和已登記尚未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的建筑,依據文物保護法進行嚴格保護。對街區內歷史建筑和擬定歷史建筑,應按照《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條例》關于歷史建筑的保護要求進行修繕。對于傳統風貌建筑,應保持和修繕外觀風貌特征。對于與傳統風貌不協調或者質量較差的其他建筑,采取拆除、整治、改善等措施,使其符合歷史風貌要求。
來 源:黑龍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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