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國城鎮化率超過60%,已經進入相對成熟的階段,城市發展方式正在從外延式增長向更加重視質量的內涵式提升轉變。這種轉變要求城市更新要“善待”城市歷史記憶。
每個城市都有著自身的特色和特殊的記憶。一個城市的歷史遺跡、文化古跡、人文底蘊,是城市生命的一部分。承載了記憶的城市,才能涵養城市的生命力,迸發城市的活力,彰顯城市的魅力。總體來看,一些地方在城市更新中較好地保留了城市記憶。但也有個別地方在城市更新過程中大拆大建,不尊重、不善待城市歷史文化,使一些歷史建筑、老街區和特色風貌遭到破壞,導致城市特色泯然于眾。近期住建部發布的《關于在實施城市更新行動中防止大拆大建問題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強調,“堅持應留盡留,全力保持城市記憶”,這一要求重要而及時。
筆者以為,保留城市歷史記憶,一個重要原則就是應留盡留。
其一,城市更新是一個涉及多方利益的復雜互動過程。如果不堅持應留盡留的原則,城市的歷史文化保護和記憶守護就可能因為多方利益的復雜博弈、商業資本的逐利傾向、個別城市管理者的短期政績導向而難以得到落實。應留盡留的原則為城市歷史文化的延續、歷史建筑的保護和特色風貌的守護劃定了明確保護線,為城市歷史記憶的保持提供了可操作規則。
其二,城市記憶具有時間性、空間性和主體性。在時間上,城市記憶縱貫城市的歷史;在空間上,城市記憶遍布城市的每一地段;在主體上,城市記憶為所有城市居民所承載。這就使得城市記憶具有與城市歷史、空間、文化聯系在一起的整體性,只有堅持應留盡留的原則,才能在城市更新中保持屬于城市和城市居民的完整記憶。
其三,城市記憶具有載體形態的多樣性、動態性。眾多歷史建筑、老街區、舊居住區、舊廠區、舊商業區以及古井、古樹、古橋等歷史遺存都可能作為城市記憶的承載體。隨著時間的遷移,城市記憶的新承載體會不斷出現。只有堅持應留盡留的原則,城市更新中一些與城市記憶守護相背離的行為才不會出現,例如,不會隨意拆除、遷移具有保護價值的歷史建筑,不會破壞傳統城市格局和街巷肌理,不會隨意拉直拓寬城市道路,等等。只有堅持應留盡留的原則,在城市更新行動之前對可能的城市記憶承載體科學評估,并根據情況采取相應措施,才能切實守護住城市記憶。
那么,如何堅持應留盡留的原則來守護城市記憶呢?
首先,應該進一步強化對城市記憶重要性的認識。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城市記憶作為城市的生命特征和文化標識,是城市軟實力的重要載體。沒有記憶的城市只是一片鋼筋水泥叢林。只有切實認識到城市記憶的重要性,才會在城市更新行動中對歷史文化和特色風貌自覺堅持應留盡留原則。
其次,對計劃更新的城市區域要科學評估。明確應留的范圍是落實應留盡留原則的前提。這就要求將調查評估作為城市更新行動的前置條件,在城市更新前對計劃實施的城市更新區域開展科學調查評估,明確應保留保護的清單,最大程度地實現守護城市記憶的目標。
再次,大力促進公眾參與。城市記憶不是屬于某一個人或某些人的記憶,而是屬于所有居民的記憶。在城市更新和城市記憶守護中,應探索有效的方法促進公眾充分參與,廣泛征求市民意見,尤其是作為利益相關居民的意見和建議,將城市記憶的守護和城市居民的獲得感有機結合起來,在保護城市歷史文化和特色風貌的同時,促進老城區、老街區居民居住生活條件不斷改善。
(作者系上海交通大學中國城市治理研究院教授)
來 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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