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幫助解決文旅企業因應對疫情帶來的生產經營困難和問題,支持文旅企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積極穩妥復工復產,根據《潛山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特制定以下“雙十條”。
一支持文旅企業做好疫情防控有序復工十條措施
1。抓緊組織2019年各類涉企獎補資金申報,確保4月底完成獎補撥付。
2。根據上級出 臺的支持文化旅游產業恢復生產相關政策文件精神,積極為企業爭取項目資金,最大限度給予企業支持。
3。倡議全市A級以上景區恢復運營后至2020年12月31日,對全國醫護工作者,實行免費開放;五星級農家樂、民宿對全國醫護工作者,實行六折優惠。
4。開展“大愛天柱,情系武漢”天柱山門票10元義售善款全部支援武漢活動。
5。加大宣傳推廣力度,與主流媒體、新媒體合作,策劃包裝精品旅游線路,號召企業撰寫5篇以上圖文并茂軟文,提高知名度和影響力。
6。策劃“天柱山文化旅游微電影”,推廣“天柱山石耳土雞湯”等增加免疫力的本地特色菜肴,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宣傳推廣。
7。加大文化旅游重點項目謀劃,啟動天柱山地質博物館全市游客集散中心項目建設,支持長板速降賽道優化升級、龍潭河景區綜合開發等重點文旅項目開工建設。
8。深入推進“放管服”工作,建立領導班子成員聯系企業制度,幫助旅游企業解決在復工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激發市場活力。
9。在嚴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按照上級有關安排,審慎有序指導全市文化旅游企業復工復產復蘇,努力實現今年文化旅游行業的各項發展指標。
10。針對疫情過后可能出現的出游高峰,提前分析預判,優選潛山周邊300公里以內城市,適時開展天柱山旅游進村鎮、進社區、進企業、進院校、進機關“五進”營銷活動。
二應對疫情支持文旅企業共渡難關十條政策
1。加快涉企資金兌現。組織2019年各類涉企獎補資金申報,確保涉企政策性補助資金成熟一批、申報一批、即批即撥。
2。降低企業要素成本。住宿餐飲、文化旅游等行業的企業用水、用天然氣價格均下調20%(其中:供水、供氣企業承擔10%,市財政補貼10%;天然氣價格指備案價格),期限為3個月。向旅行社暫退部分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標準為現有交納數額的80%。
3。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住宿餐飲、文化旅游等行業的企業,以及疫情發生前3個月生產經營正常,但受疫情影響暫遇困難的文化旅游企業,銀行業金融機構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鼓勵對到期貸款予以展期或無還本續貸。
4。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文化旅游企業貸款利率在原有水平基礎上下浮10%以上,確保2020年普惠小微綜合融資成本再降低0.5個百分點以上。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在疫情期間(2020年2月、3月、4月)辦理擔保業務的文化旅游企業,免收擔保費。
穩定從業人員隊伍。對在疫情防控期間新增就業崗位的小微企業,根據新簽訂12個月以上勞動合同并參保的人員數量,由就業補助資金按照每人1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4萬元。
6。返還失業保險費。對不裁員、少裁員且符合人社部門明文規定的有關條件的參保企業,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60%。
7。緩繳社會保險費。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文化旅游企業,按規與社會保險征收機構簽訂緩繳協議后,可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緩繳期限不超過1年。
8。緩繳住房公積金。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住宿餐飲、文化旅游等行業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暫緩繳存住房公積金。
9。減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因疫情原因導致文化旅游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
10。減免企業房租。對承租國有企業經營性用房或產權為行政事業性單位房產的文化旅游企業,免收3個月房租。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確定),減免部分計入業主(房東)個稅抵扣。
潛山市文化旅游體育局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