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針對在線旅游平臺的一些亂象問題,文化和旅游部發布了《在線旅游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將于2020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規定明確,在線旅游經營者不得擅自屏蔽、刪除旅游者對其產品和服務的評價,不得誤導、引誘、替代或者強制旅游者做出評價,對旅游者做出的評價應當保存并向社會公開。
此外,近年來,在線旅游平臺利用大數據“殺熟”的投訴日漸增長,針對此情況,《規定》提出,在線旅游經營者不得濫用大數據分析等技術手段,基于旅游者消費記錄、旅游偏好等設置不公平的交易條件,侵犯旅游者合法權益。
來 源:鳳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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