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山西省臨汾市襄汾縣陶寺鄉陳莊村聚仙飯店發生坍塌事故,造成29人遇難,7人重傷,21人輕傷。
這起事故將農村自建房在改建、擴建等安全監管方面存在的問題暴露無遺。近年來已發生多起與農村自建房相關的安全事故:2016年10月,浙江溫州鹿城區雙嶼街道4間6層農民自建房突然倒塌,造成22人死亡、6人受傷;2017年4月,廣西玉林市福綿區羅田水庫附近一處在建民房在樓板澆筑過程中突然坍塌,當場造成1人身亡、4人受傷的悲劇。
近年來,各地鼓勵農民利用閑置住宅發展農家樂、民宿、鄉村旅游等產業,一些農民利用這一機會在原有住房基礎上大量改擴建,增加了房屋的安全隱患。“發生坍塌事故的農村自建房中,有相當一部分是經營性場所。農村自建房一般是為農民自住而設計建造,結構很簡單、功能也比較單一,并不適合大規模隨意改擴建。一旦改為經營性場所,不合理地更改房屋結構、使用性質或超載使用,均有可能嚴重縮短其使用壽命。”中國科學院武漢巖土力學研究所副研究員趙武勝說。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農民將自建房改為經營場所大多是直接在原住宅的基礎上進行改擴建,很少請專業團隊進行設計和施工,對質量、安全、消防等問題缺乏充分考慮,容易不合理地更改房屋結構,比如大跨度的廳、強度不足的承重墻、大梁等。在施工方面則一般邀請農民施工隊,這些施工隊通常以親戚朋友、鄰居熟人等為主,沒參加過專業培訓,并不具備專業資質,施工水平參差不齊。在建材方面一般根據村民預算和施工人員的經驗,對于建材質量的要求反倒退居其次。由于缺乏專業評估手段,村民對于施工質量的把控沒有嚴格標準。
“農村自建房從自住性質改為經營性質,對于設計和施工技術的要求提高了不止一個檔次,經營場所對于安全的要求明顯更高也更嚴格。”中國農業大學人文與發展學院教授臧雷振說,與住宅相比,經營場所一旦發生事故,對公共安全造成的損害更加嚴重,必須提升監管的力度和實際效果。
此外,目前在農村自建房監管方面還存在法規制度不完善的問題。“與農村自建房管理相關的規定,散落在不同的文件條款之中,缺乏系統性和全面性,有些規定甚至還互相沖突,造成在實踐中無法落地,沒有發揮出應有的規范作用。”臧雷振說。
聚仙飯店坍塌事故發生后,國務院安委會決定進行掛牌督辦,并要求舉一反三,推動全面排查違建房屋風險。山西省也立即在全省范圍內開展房屋建筑和人員聚集場所安全專項檢查。“目前,在農村自建房的規范管理方面還存在法律、制度缺失和監管缺位。”趙武勝表示,村民對設計、監理等環節重視不夠,憑經驗改擴建的現象較為普遍,“事實上,如果當地的地基環境與房屋結構較為復雜,房屋的抗震、消防等方面的設計尤為重要。如果僅憑經驗建房、改擴房,容易造成重大安全隱患。對于將自住房改為經營場所的行為,有關部門更應該高度重視,加強監管力度,提醒農民群眾應當注意的事項,幫助他們提高安全意識。”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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