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佛山市自然資源局等四部門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服務型公寓規劃建設管理、規范商務辦公類項目管理和銷售行為的通知,對公寓項目用地性質進行了明確。該通知將有利于遏制商務辦公類建設項目違規變相改造為公寓、住宅等具有居住功能的建筑,打擊利用虛假宣傳、欺詐銷售侵害群眾利益違法違規行為。
通知:規范“辦公式公寓”等房屋用途類型
該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為三年,覆蓋了服務型公寓建設管理和商務辦公類項目的管理和銷售。通知對公寓項目用地性質進行了明確,規范了“商業公寓”“辦公式公寓”“公寓式辦公”等房屋用途類型。根據通知,商務辦公類項目是指在金融保險、藝術傳媒、技術服務等綜合性辦公用地上建設的開發項目,建設平面布局不得采用住宅套型設計,不得設置廚房等居住空間。
同時,對公寓設置要求和比例在程序上進行了規范,要求在土地出讓前期就明確,避免后續自由裁量的風險。對于未明確的,不得進行規劃建設。
此外,通知對商務辦公類項目規劃建設、銷售現場信息公示、廣告信息發布、網簽和合同備案、不動產登記等環節做了明確要求,防止變相做公寓。其中,通知稱,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商務辦公類項目時,應當在項目銷售現場大堂、公示欄、門口、沙盤附近等顯著位置公示商務辦公類項目重要信息提示,重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土地性質、土地使用年限、規劃條件、功能用途、公共配套設施、水電費標準、前期物業管理費、是否具備直接入戶、入學和使用燃氣等條件。房地產開發企業及經紀機構應當如實發布項目銷售廣告,不得發布虛假消息。商務辦公類項目,不得宣傳推廣具有居住功能。
解讀:遏制違規變相改造 保障購房者合法權益
佛山市住建局官網發布的政策解讀稱,在互聯網經濟發展對實體商業市場沖擊較大的背景下,隨著經濟環境和經營環境變化,佛山商業發展模式發生較大轉變,商業庫存積壓。在2016年國家提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補”的政策背景下,開發企業轉型開發價格低廉、需求較大的“類住宅”產品,供給端有去化需求。
廣佛兩城深度融合,地理位置特殊,在佛山區位優勢突出,宜商宜居環境優勢明顯,佛山市承接大量廣州外溢居住需求,廣佛交界區域住房市場供不應求,也為商業辦公用地建設銷售類住宅提供了巨大市場。佛山近年來人口持續增加,2018年新增常住人口24.9萬人,創下8年新高,新進入佛山工作生活的人群也面臨著購房壓力,公寓產品的出現在保障基本居住需求,平衡房價方面具有一定積極意義,需求端有居住需求。
佛山類住宅項目體量較大,規范管理存在迫切需求。但目前國家層面尚無對“商業公寓”“辦公式公寓”“公寓式辦公”等房屋用途類型的統一定義,也未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制度對商業用地上建設類住宅的行為進行統一規范。
制度實施后,將進一步規范佛山市服務型公寓和商務辦公類項目規劃建設管理,遏制商務辦公類建設項目違規變相改造為公寓、住宅等具有居住功能的建筑,打擊利用虛假宣傳、欺詐銷售侵害群眾利益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凈化市場環境,保障廣大購房者的合法權益,避免引發社會矛盾。
數據:全市“類住宅”項目共108個
據統計,截至2019年8月底,全市國有商業、商辦用地建設“類住宅”項目共108個,共134488套。其中:在建或尚未批準預售(銷售)的情況:在建29320套、竣工461套;已批準預售(銷售)情況:已確權45764套、未售出22449套、已出售36494套。
來源:廣州日報
編輯: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