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的支持下,逐漸消散在老百姓視野中的“地攤經濟”迎來了一個復蘇的契機。人們直呼:“人間煙火要回來了。”
但有觀點認為,地攤經濟的復蘇會對商鋪經濟帶來一定程度的沖擊,商業地產雪上加霜。對此,記者采訪了中國城市房地產研究院院長謝逸楓。
謝逸楓認為,地攤經濟對商業地產確實有著巨大的殺傷力,對租用商鋪寫字樓的正規經營者、商鋪寫字樓的所有者、提供資金的商業銀行、乃至地方政府都有不同程度的影響。因此,在全面推廣地攤經濟之前,要解決好整體框架的問題。
另外,謝逸楓還對商業地產經營者提出了一些建議,他認為經營者首先需要擺正心態,其次要在商業模式上尋求變化,例如調整產品,以此來應對地攤經濟的沖擊。
最后,謝逸楓還談道,地攤經濟想要真正落地,仍然有三個方面的問題亟待解決,需要政府層面用制度、條例和法律來進行規范。為此,謝逸楓還提出了發展地攤經濟的五項原則。
“如果這些問題能解決得好,我還是很贊成地攤經濟的發展的。”
地攤經濟可能引起商業地產的連鎖反應
“地攤經濟對商業地產絕對有巨大的殺傷力。”謝逸風告訴記者,盡管地攤經濟在促進就業、消費,進而促進經濟復蘇方面能夠起到一些積極效果,但同時也會沖擊商業地產。
商業地產涉及的環節眾多,從租用商鋪、寫字樓的經營者,到商鋪、寫字樓的所有者,再到出借資金的商業銀行,都可能會受到影響,引發一系列連鎖反應。
謝逸楓首先談到了對于商鋪經營者的沖擊。他指出,由于地攤商販不需要繳納各種費用,可以把價格壓得很低,但這樣可能會帶走商鋪經營者的客流。而這些商鋪經營者往往更加正規,他們辦理了工商執照,繳納了稅費。
“從公平角度來講,地攤經濟興起后正規經營者的權益又由誰來保障?”謝逸楓表示,地攤經濟的沖擊,可能會導致正規經營者無法繼續經營下去,進而還會帶來兩方面的問題。
一方面,正規經營者可能因經營問題無法及時償還銀行貸款,這會使得銀行面臨不良貸款的問題;另一方面,正規經營者一旦因經營問題退出市場,商鋪、寫字樓就可能面臨閑置,進而演變為租金的瘋狂下跌,進而影響商業地產開發商。
在謝逸楓看來,開發商拿地積極性很可能會受到影響影響,對地方政府來說,商業土地使用權或許就很難出售,進而還會影響到土地稅收。
因此,謝逸楓認為,發展地攤經濟必須首先要完善好相關制度、條例、法律要求。“只有把整體框架完善好了以后再逐步推廣,才不會對合法合規的經營者產生沖擊,才不會對商業地產和地方金融系統產生太大影響。”
政府鼓勵應先解決三大問題
目前,地攤經濟處于一個試運行的階段,還沒有全國性地落地。謝逸楓統計后發現,全國目前有包括杭州、成都、南京在內的十多個主要城市開始允許地攤經濟的存在。那么,想要實現地攤經濟的全面鋪開,還需要做些什么呢?
謝逸楓看來,各地政府鼓勵地攤經濟時,需要解決三個方面的問題:
第一,明確落地細則要求與具體做法,比如對擺攤的具體位置、允許擺攤的時間等;
第二,相關部門應明確擺地攤是否需要繳納管理費,同時還要有一套完整的收費標準;
第三,明確由哪個部門或組織進行管理,如果收取管理費還應該明確管理費用的接收方。
“如果這幾個問題沒有政府層面的法規或制度條例來進行規范的話,地攤經濟很難落地。”謝逸楓說道。
但在現實中收費管理可能會遇到一些問題。謝逸楓告訴鳳凰網財經記者,之前廣州有政協委員提出給小商小販規劃具體的攤位,然后進行收費管理,但最后不了了之。原因是小商小販小本生意,只想要免費的攤位。
但謝逸楓指出,如果要對地攤經濟進行管理,必然帶來管理部門的人力成本上升,但地方財政很可能難以持續負擔這一成本,那么收費是必然的,這個矛盾客觀存在。
為合理、可持續發展地攤經濟,謝逸楓提出了五大原則:
一、地攤經濟不能脫離法律法規的框架之外;
二、必須要對地攤經濟收費,否則就沒有人愿意充當正規經營者;
三、要有專門的機構對地攤經濟進行管理,不能什么事都丟給城管;
四、收取的費用必須專款專用,一部分用于補貼小商小販,另一部分用于來支持管理機構;
五、成立相關監督機構,對地攤經濟進行監督。
商業地產經營者應擺正心態
那么,對于可能來臨的沖擊,商業地產的經營者應該怎么做呢?謝逸楓也提出了一些建議。
首先,謝逸楓認為商業地產經營者要先擺正心態。“因為地攤經濟是國家明確表態支持的,所以經營者需要去調整好心態應對,我認為這個很重要。”
其次,謝逸楓認為,商業地產經營者也需要在商業模式上作出一些改變,調整產品來吸引更多人群。“一是經營者要根據市場供求關系去適當調整鋪位價格;二是要適當把自己用于出租的寫字樓、商鋪規模由大改成小,甚至可以考慮吸引小商小販來租用你的鋪位。這樣才能吸引到更多人。”
來源:鳳凰網財經
編輯: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