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深圳證券交易所披露關于對金科股份的監管函。
根據監管函內容,2021年7月12日,金科股份董事會審議通過《關于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部分社會公眾股份的議案》,計劃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不低于5億元且不超過10億元,實施期限為自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
2022年7月13日和7月14日,金科股份分別披露《關于終止回購部分社會公眾股份的公告》和《關于回購部分社會公眾股份結果暨股份變動的公告》,在回購計劃實施期間累計回購股份數量為4269.79萬股,約占總股本的0.8%,累計回購金額為1.9億元,與回購股份方案中披露的最低回購金額存在較大差距。
據此,深圳證券交易所認為,金科股份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修訂)》和《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的相關條例。
深交所稱,希望公司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吸取教訓, 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同時,提醒公司及全體董事、監事、 高級管理人員嚴格遵守《證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規則》及相關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杜絕此類事件發生。
此前,深圳證券交易所曾就回購一事對金科股份下發關注函。
當時,金科股份披露稱,在回購事項中已支出的回購金額為回購計劃下限5億元的38%,回購數量及使用資金總額均未達到回購方案的下限。
金科股份稱,回購方案實際執行情況與原披露的回購方案存在差異,其主要原因如下: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方案后,公司根據資金情況計劃分階段實施回購。受疫情、行業調控和市場信心等因素影響,尤其是2021年下半年以來,中國房地產行業下行壓力持續、市場整體表現保持低迷。雖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持續為正,但受歸還到期有息負債金額增加、新增融資上賬金額減少等因素影響,公司2022年一季度末貨幣資金余額較年初減少約70億元。同時受預售監管資金使用受限及融資受限因素影響,整體環境改善不達預期,金融機構及項目合作方股東對項目公司對項目資金監管加強、資金調用較為謹慎,公司可自由動用貨幣資金減少。一系列外部市場環境和自身經營安排與預期的差異導致已實施的股份回購目前未能達到下限。
根據公司目前經營情況和資金狀況,為保證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和債務履行能力,科學合理地使用存量資金,并發揮更大效力,公司決定終止回購部分社會公眾股份,將資金優先用于日常經營性支出及剛性債務還款等。終止回購股份更加符合當前公司的實際情況,能更大程度保障廣大股東的權益。金科股份表示,本次終止回購股份有利于公司應對目前資金流較為緊張的局面、提高公司的資金利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長遠利益,不存在損害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權益的情形,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財務狀況及股東權益造成不利影響。
來源:澎湃新聞
編輯: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