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新湖中寶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控股股東新湖集團以22.7億元的代價轉讓公司859,934,300股無限售條件流通股股份。
新湖中寶的控股股東新湖集團與新安財通簽署了《關于新湖中寶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轉讓協議》。
據此,新湖集團擬以協議轉讓方式向新安財通轉讓所持有的本公司859,934,300股無限售條件流通股股份(占新湖中寶總股本的10.00%),轉讓價格為2.64元/股(未低于協議簽署日前一日新湖中寶收盤價的9折),轉讓價款合計現金人民幣22.70億元。
上述轉讓完成前,新湖集團為新湖中寶控股股東,直接持有該公司2,786,910,170股無限售條件流通股股份,占該公司總股本的32.41%;新湖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黃偉、寧波嘉源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浙江恒興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合計持有該公司4,909,203,856股,占本公司總股本的57.09%。
上述轉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不會發生變化,新湖集團將直接持有公司1,926,975,870股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22.41%,新湖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本公司4,049,269,556股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47.09%;新安財通將直接持有本公司859,934,300股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10.00%。
公告表示,本次擬轉讓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轉讓的情況;本次股份轉讓未附加特殊條件,不存在補充協議;協議雙方對股份表決權的行使不存在其他安排;協議雙方就轉讓方在新湖中寶擁有權益的其余股份不存在其他安排。
來源:新湖中寶公告
編輯:jin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