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泛海控股收到深交所關注函。
泛海控股于4月24日公告稱,收到北京獅王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發來的《告知函》,獅王資產以泛海控股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但具備重整價值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對泛海控股進行重整,同時向北京市一中院申請對該公司進行預重整。
對此,深交所要求泛海控股說明獅王資產持有泛海控股債權的具體情況,包括產生原因、債權金額、償付情況、履行了何種審批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等,核查并說明獅王資產是否與該公司、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5%以上股東、實際控制人存在關聯關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傾斜的其他關系,其向法院提出預重整是否受前述相關主體指使,泛海控股是否存在通過破產重整進行逃廢債、損害債權人及中小股東合法權益的情形。
截止到目前,泛海控股暫未收到法院的相關通知,也未收到法院關于受理重整申請或啟動預重整程序的文件。深交所請泛海控股說明預重整和重整事項后續涉及的決策與審批程序,并請就相關事項的不確定性進行充分風險提示。
深交所還提出,請泛海控股根據深交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2號——公告格式》中破產事項類第1號等規定,關注、核實相關事項,確認破產事項被法院受理是否存在障礙,若存在,請說明障礙的具體情況及公司擬采取的措施;是否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是否發生重大變化。
請泛海控股詳細說明近期接待機構和個人投資者調研的情況,是否存在違反公平披露原則的事項。核查泛海控股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直系親屬是否存在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是否存在涉嫌內幕交易的情形。
來源:泛海控股
編輯:jin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