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深交所發布關于對海航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報的問詢函。
問詢函提到,說明報告期實現凈利潤較修正后的預計凈利潤差異較大的原因,除上述計提預計負債因素外,其他導致業績虧損擴大的因素及具體情況,海航投資是否存在報告期集中計提費用、資產減值損失、預計負債等情形。
深交所就海航投資計提大額預計負債的合規性等問題于2023年3月2日向海航投資發出關注函(公司部關注函〔2023〕第164號),并要求年審機構核查并發表意見。
海航投資于2023年4月13日披露的《關于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的回復公告》顯示,由于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后無權向債務人(即海航物流)進行追償,同時能否獲得杭州云棲的補償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尚不具備確認資產的條件,海航投資就相關擔保事項計提51,742.73萬元預計負債,同時,年審機構認為海航投資計提51,742.73萬元預計負債是充分合規的。
請說明年報對上述擔保計提預計負債金額調減至38,171.55萬元的依據及合規性,《回函1》披露日至年報披露日僅半個月的時間內相關事項及預計負債計提的依據是否發生變化,如是,進一步說明變化的原因以及相關變化是否為資產負債表日后調整事項,并說明海航投資前期信息披露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存在誤導性陳述,以前年度就相關擔保事項計提預計負債是否充分、合理。
另外,說明審計報告所述“北京華匯單方通知解除7號地《房屋租賃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的法律效力需經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認定”與海航投資《回函2》中“始終未影響大連眾城享有亞運村項目七號地塊相關權利”是否矛盾,相關租賃協議是否解除,并說明已簽訂的協議以及協議解除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并說明海航投資前期信息披露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
海航投資將對大連眾城的投資作為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期末余額約為10億元,報告期未計提資產減值損失。請說明海航投資連續多年未取得大連眾城財務資料、對外投資管理內控存在重大缺陷的情況下,海航投資如何確保投資款項的安全性及可收回性,相關投資款項的實際用途及去向,是否存在對相關方的利益輸送,未對相關長期股權投資計提資產減值損失的判斷依據及合理性。
來源:觀點網
編輯:jin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