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新華聯文化旅游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關于公司涉及訴訟的公告。
新華聯近日收到《民事起訴狀》,陵水黎族自治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三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瓊海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東方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儋州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海口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將新華聯及其下屬全資子公司北京新華聯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華聯置地”)、新華聯控股子公司海南新華聯文化旅游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南新華聯”)起訴至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據悉,海南新華聯于2016年12月與原告簽署《海南省農村信用社固定資產貸款合同》及《信貸資產轉讓協議》,原告向海南新華聯發放貸款,貸款本金為人民幣5億元。由于海南新華聯和原告就欠款償還存在爭議,原告起訴至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要求海南新華聯償還欠款及相關費用,要求新華聯及新華聯置地承擔相應的責任。
截至本公告日,新華聯發生的其他尚未披露的未達到披露標準的訴訟事項涉及總金額合計1944.86萬元,占該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絕對值的2.62%。
來源:新華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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