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遠洋控股集團(中國)有限公司發布了關于境外關聯公司有擔保票據豁免違約的情況說明。
根據遠洋集團8月17日、8月18日發布的公告,旗下將于2027年到期的5.95%有擔保票據(簡稱“2027票據”)、2029年到期的4.75%有擔保票據(簡稱“2029票據”)的決議案,均已于8月17日舉行的票據持有人會議上獲正式通過決議案,且同意征求備忘錄及通告所載的其他條件均已達成,因此有關2027票據和2029票據的相關修訂及豁免已于修訂生效日期(即2023年8月18日)簽立補充信托契據后生效。
公告顯示,2027票據由遠洋集團全資子公司遠洋地產寶財II有限公司于2015年發行,由遠洋集團提供無條件及不可撤回擔保。發行總額為5億美元,發行價格為票據本金額的98.737%,票面利率為5.95%,期限為12年,到期日為2027年2月4日。
根據2027票據決議案修訂,2027票據于2023年2月4日(包括該日)至2023年8月4日(不包括該日)期間的利息由2023年8月4日延期至2023年10月4日支付。
同時,2029票據由遠洋集團全資子公司遠洋地產寶財IV有限公司于2019年發行,由遠洋集團提供無條件及不可撤回擔保。發行總額為6億美元,發行價格為票據本金額的98.554%,票面利率為4.75%,期限為10年,到期日為2029年8月5日。
根據2029票據決議案修訂,2029票據于2023年2月5日(包括該日)至2023年8月5日(不包括該日)期間的利息由2023年8月5日延期至2023年10月5日支付。
據了解,此前,遠洋集團旗下將于2024年到期的6%有擔保票據因未于2023年8月13日寬限期結束前支付相關利息,導致發生2024票據項下的違約事件。有關本票據決議案已于2023年8月17日舉行的票據持有人會議上獲正式通過,且同意征求備忘錄及通告所載的其他條件均已達成,因此相關違約事件已于修訂生效日期(即2023年8月18日)簽立補充信托契據獲得豁免。同時,2024票據已于2023年8月21日上午9時起在香港聯交所復牌。
根據2024票據決議案修訂,2024票據于2023年1月30日(包括該日)至2023年7月30日(不包括該日)期間的利息由2023年7月30日延期至2023年9月30日支付。
來 源: 觀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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