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訊網訊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應急管理部近日聯合發布《關于加強超高層建筑規劃建設管理的通知》,要求科學規劃建設管理超高層建筑,促進城市高質量發展。
《通知》提出,各地要嚴格控制新建超高層建筑。一般不得新建超高層住宅。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人口以下城市嚴格限制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不得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上城市嚴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
同時,合理確定建筑布局。各地要結合城市空間格局、功能布局,統籌謀劃高層和超高層建筑建設,相對集中布局。嚴格控制生態敏感、自然景觀等重點地段的高層建筑建設,不在對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地段、世界文化遺產及重要文物保護單位有影響的地方新建高層建筑,不在山邊水邊以及老城舊城開發強度較高、人口密集、交通擁堵地段新建超高層建筑,不在城市通風廊道上新建超高層建筑群。
來源:房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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