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訊網訊 8月5日,杭州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從加強住房限購、完善新建商品住房銷售管理、規范市場秩序三方面進一步加強調控。
《通知》進一步加強住房限購。一是規定落戶本市未滿5年的戶籍家庭,在購房之日前2年起已在本市限購范圍內連續繳納城鎮社保滿24個月,方可在本市限購范圍內限購1套住房。
二是規定非本市戶籍家庭,在購房之日前4年起已在本市限購范圍內連續繳納城鎮社保或個人所得稅滿48個月,方可在本市限購范圍內限購1套住房。
來源:房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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