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出臺《促進福建海西國家廣告產業園區(福州園)發展的若干意見》,為該園區發展按下“加速鍵”。
2014年,福州市廣告產業園區被認定為國家級廣告產業園。為此,福州市政府出臺了一系列促進園區和企業發展的相關扶持政策,該園區建設發展取得了良好成效。當前,園區廣告產業狀況發生了新的變化,為了更好地發揮廣告產業園龍頭聚集、產業帶動作用,實現福州市廣告產業集約化、規模化發展,福州市政府新制定了《若干意見》。
新制定的《若干意見》覆蓋面更廣、優惠力度更大,釋放了四大利好措施。通過突出加大招商工作力度,探索政府購買社會招商服務的新路徑,加大對招商機構的獎勵,引進符合條件的企業,至少可獎勵10萬元,最高可獎勵200萬元;加大臺資廣告企業的優惠力度,通過“一企一策”的辦法,引進中大型臺資廣告企業入駐園區,讓海西國家廣告產業園區成為榕臺廣告行業交流合作的平臺;加大企業發展獎勵力度,達到一定規模的企業每年分別至少可獎勵20萬元、60萬元、350萬元、2000萬元以上;加大對廣告新業態的獎勵力度,鼓勵在園區內設立省級以上的廣告新技術應用研發、廣告指數評價中心等廣告行業配套服務機構,支持在園區內建立國家級新媒體、廣告新技術領域的工程實驗室、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來 源: 金臺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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