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過戶不滿半年的物業抵押做經營貸的不得審批不得放款,并收回1月25日后審批的相關貸款。”4月21日,深圳傳出了此消息,深圳銀保監局對此表示,上述內容為假消息。
4月20日下午深圳銀保監局聯合深圳人行召開轄內銀行座談會,對于加強信貸管理服務實體經濟提出相關要求,其中包括:對房產交易完成后短期內申請抵押貸款的業務要重點審查融資需求的合理性。要加強對房產抵押經營貸的資金用途監控,不得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要求各行迅速開展全面排查,對于排查發現信貸資金違規挪用于房地產領域的貸款要限期收回。同時,要求銀行要繼續按照銀保監會要求加強小微企業金融服務,不要因業務規范而影響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正常生產經營的信貸支持。
銀保監局方面表示,沒有責令各放款行收回所有1月25日后審批的過戶不滿半年的房產做的抵押經營貸。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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